于父说到“只多一个”时, 忍不住看了一眼楚云梨。 说起来,他也没好到哪儿去,就是比胡兄多了个女儿。如果没有这个女儿, 他没发现姜氏对庶女的冷淡,对妻子毫不设防的话,说不准现如今还躺在床上头疼。等他越来越虚弱病逝之后。这于家还不知道会如何呢。 楚云梨颔首:“那管事如今手底下铺子多么?” 于父和胡老爷交好,但胡老爷早就没了, 他这些年也忙,只知道那管事不太对……其他的, 他也管不着啊。 说到底, 他就算有心相助, 也得胡临安上门来求。否则,他一个外人, 怎么好插手别人家的事? 不过, 他还是派人探望过胡临安两回,也好让那个管事知道,有人在管胡临安的死活。 “若不是我派去的人, 临安不一定能活到现在。” 楚云梨颔首:“爹是这个世上最善良最聪明的人!” 于父瞪她一眼:“少在这给我灌**汤。”耽搁了这么久, 什么事都没干成,他重新看向手里的账本。 看了一会儿后,他皱了皱眉,抬眼狐疑地盯着楚云梨:“新兰,以前你不是爱听别人家闲事的人,今日怎么有兴致?” 楚云梨头也不抬, 张口就来:“刚好碰见了而已。那胡临安长得挺好看。” 于父的脸当时就黑了:“好看不能当饭吃。” 他有意在女儿走出罗家的阴影后,重新帮女儿另寻良人。但只要想到有个人对女儿比他这个爹对女儿还要亲近些,他心头就不高兴。 “那小子, 下次我不借他银子了。” 楚云梨摇头失笑:“爹,你挺疼爱胡公子的啊。据我所知,你就没有白借过银子出去。” 生意人,手头的银子白白放一段时间,那都是亏了本。于父以前借银出去,都是要和人分盈利的,还得占足了便宜才肯借。 今日他就听了胡临安的打算,觉得挺靠谱,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分银子的事就将银子给了。可见胡家父子在他眼里是不同的。 于父又瞪了过来:“我那是看在旧友的份上帮他一把。我自己的孩子还疼不过来呢,哪有空疼别人的?” 反正,他不高兴! 楚云梨笑着上前哄了几句。她很会说话,于父也不是真的恼,很快又喜笑颜开。 * 罗大江那院子租了一年,这一年里他可以住着。但他心里明白,在这城里长住,首要得有一家人的花销。每天睁开眼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,衣衫可以穿旧的,但这肚子可不能吃头天的。 罗家老两口第一回来城里,第一回见识城里的繁华,也是第一回知道一顿饭能吃掉几两银,这里的肉菜比乡下贵了一倍不止。两人买了两天的菜,心疼得直抽抽,催着儿子回家。 回去之前,老两口有些不甘心,想让儿子再试一试,看能不能挽回儿媳。 罗大江这些日子已经试了多次,于新兰始终不假辞色,他故意在雨中等她,想让她心软。结果,那女人就跟没看到他这个人似的,直接就让马车走了。 漫天的雨幕里杵着这么大一个人,除非是瞎子,否则是一定看得见的。偏偏车夫没停……也就是说,哪怕他淋雨生了重病。于新兰也还是一点都不心疼。 这根本就不像是以前将他放在心上的妻子,活脱脱一个陌生人。 这都是陌生人了,就更指望不上了。 罗大江摆手道:“不去!要去你们去!” 如果爹娘有本事能够劝得于新兰回心转意,他也愿意回头和她好好过日子。 罗家老两口不是没劝过,但每次刚靠近府门,护卫就拎着棍棒鱼贯而出。他们这把老骨头,可经不起打。 万一没了命,也忒不划算了。 老两口见儿子这样,满心恨铁不成钢,忍不住轮番劝说。劝了半个时辰,罗大江还是那句话,他不去! 罗母压着脾气:“就再试一次……” 罗父看儿子倔成这样,叹了口气:“不去就算了,稍后你去找东家把这租金退了,然后把你买来的东西收拾收拾,我跟你娘去找个便宜点的马车。明儿咱们就启程吧!” 罗大江不愿回乡下,但城里留不住,他也只得认命。 好在,乡下不少亲戚都跑来城里借过银子,前后加起来有十多两。对于城里人来说,那些算不得什么,但对于乡下庄户人家,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银子。 有了这些,家里的宅子可以翻新,省着点还能买下两亩荒地。荒地养养就肥了,再者说,不买地的话,那些银子放在手里能让人过得很滋润。 罗大江想得挺美。事实上,羽毛愿意跟着他回乡下,也是看在那些银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