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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(1 / 2)

书中说,原身嫁给邵明远之后,日子过的并不好,邵明远工作忙,老是不着家,原身永远都是一个人。

原身因为被欺负过,性格不太好,说话带刺,所以也没有什么朋友。嫁了人之后也不出去工作,就在大杂院里待着,其他人对原身自然也有意见,经常拿原身和女主比,原身每次都比不过,心里更加自卑。

邵明远不怎么回家,自然也不怎么理她,但原身的生活中只有邵明远可以依靠,所以原身事事都扒着邵明远,这甚至跑到医院里去,这让邵明远更加厌烦。

邵家也不喜欢原身,觉得邵明远娶了原身十分丢脸,这更加导致原身性格变得越来越别扭。

在原身眼馋苏贝贝一家辞职创业过好日子,闹得邵明远没工作,然后原身又偷了邵明远工作以来攒下来的钱,创业失败,欠了一屁股债之后,邵明远和原身离婚,原身东躲西藏,还是被债主找到,被打了一顿之后,伤口发炎而死。

和苏贝贝不管拿着什么牌都能打好相比,原身是将原本还不算太差的人生越过越惨,乃至一路跌到底,最终失去了生命。

但是林颖仔细的回忆书中剧情,她觉得对她来说,或许邵明远其实是一个好选择。

第一,他不回家,这对原身来说是个缺点,但是对她来说却是个再好不过的优点了。成天不回家,生活费还月月不落的给,多好的躺平生活啊。

第二,和其他现在还不知道品行的人相比,邵明远还有一个优点,他品行好,是个好人,就因为是个好人,所以被原身扒着,要不然的话,换别人早就和原身离婚了。

就这两个优点放在这里,林颖觉得自己已经可以接受和邵明远结婚了。

书中说林颖和邵明远是经人介绍,相亲结婚的,相亲的话,肯定不止邵明远一个。现在她还有的选,林颖决定再看看,或许有更好的人选呢?

林颖正想着今后该怎么办,耳边就想起了母亲苏玉兰的声音:“你要是愿意,我明儿就去找你王姨,要是还不知道就赶紧想,不过现在,赶紧去把碗洗了,去晚了就没地方了。”

苏玉兰说着话,手脚麻利的就将所有的碗筷都放到了锅里。这个时候的筒子楼一层只有两个公共水房,现在正是吃晚饭的时候,等一会儿去晚了就得等了。

林颖抱起锅,从窗户边拿了一个丝瓜瓤,就去洗碗了。她来的早,这边还没人,林颖将锅放下,看了看也没什么要洗的,这个时候吃饭没什么油水,用水稍微冲冲,甚至都不怎么用的到丝瓜瓤就已经干净了。

等回去之后,林颖就见母亲苏玉兰正在扫地,父亲林四清吃完饭就去厂里加班了。姥爷已经歇下了,姥姥出去找交好的人唠嗑去了。小妹林秋如今九岁,正趴在刚刚吃饭的桌子上写作业。

林颖刚想开口,就听到苏玉兰道:“要说话就赶紧说,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。”

林颖也不想磨叽,直接道:“我选结婚。”

听见女儿说话,苏玉兰还有些惊讶,她还以为女儿起码得再磨叽上十天半个月呢,今儿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?

不过苏玉兰不是个纠结的人,女儿愿意嫁人是好事,以后家里还能省一分口粮,减轻点负担。

于是她爽快的说道:“成,那你等着,正好今儿没事,我拖完地就去找你王姨说说,看看有没有合适的。你也跟着一起去。”

林颖知道,苏玉兰口中的王姨是个红娘,或者说媒婆,在这附近也是有名的。

她家条件虽然没有林家这么差,但是如今这年代,谁家日子过的也不宽裕,于是王姨就替人搭桥牵线,若是成了,谢媒礼也是一份不少的收入,足足有十几二十块呢,顶得上半个月的工资了。也就是靠王姨这个副业,她家条件逐渐好了,三五天就能吃上一顿肉。

临出门之前,苏玉兰看了看女儿,又觉得不行:“你这个样子不行,要不去换一件衣服。”见人总不能还穿着自己的旧衣服,挂在身上多不好看的。

林颖打量了一下自己,她之前没有相过亲,才刚刚大二,天灾就来了,之后就没心思思考这些了,所以没有经验,但是她想了想,要见人好像是得打扮的好一点。

于是林颖去翻了翻原身的衣服,勉强从里边挑出来了一件比较新的白色短袖衬衫,还有一件黑裤子换上了。

最后出门前,林颖又看到镜子里的自己,觉得还得变一下,她将两个麻花辫拆开,将所有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辫,又将额头上厚重的刘海分开,一半用梳子到后边的马尾上扎起来,一半往两边分,露出光洁的额头。

原身是瓜子脸,又因为瘦,下巴很尖,厚重的刘海会让人的视线都放在下半张脸,但这个时候的人应该是不喜欢这种脸型的,好歹露出额头,这样人的视线焦点就在上半张脸,集中在眼睛上,恰巧,林颖眼睛很好看,水汪汪的杏眼,非常讨喜。

将刘海掀开之后的林颖才发现原身和她长得挺像的,若是再胖点,就更像了,倒还真是挺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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